常见问题

临时救助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来源:12345热线知识库          2023-04-14 17:33:41 【字体:

根据急难程度,临时救助的办理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①一般程序(面向支出型救助对象)

申请。家庭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自收到困难家庭或个人书面申请的 10 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②紧急程序(面向急难型救助对象)

申请。家庭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属于急难情况且救助金额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内的,48 小时内予以先行救助,事后 5 个工作日内补充必要审批手续。

属于急难情况且救助金额超过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48 小时内予以先行救助,事后 5 个工作日内补充必要审批手续)。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