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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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2023-05-24 18:29:24 【字体:

为加快推进云南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着眼奋进西部先进行列,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分类实施,强化责任落实,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省,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作出教育新贡献。

二、行动目标

——2023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健全“大思政课”建设机制,建成一批“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分课堂。优先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补充师资、新建改扩建学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突破。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初步建立。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全面实施。启动职业学校达标工程。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建立常态化运行的科教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建成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2024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建成一批云岭思政教育品牌,“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薄弱地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取得明显进展。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形成示范效应。职业本科学校实现零的突破,力争创建3所国家级“双高”院校和10所国家级“双优”学校。新增20个左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办本科高校专业全部达到全国平均及以上水平。数字教育资源库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

——2025年重点上台阶,基本进入西部先进行列。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基本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缺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达到30%左右。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达95%。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实现县域全覆盖。建成4个区域产教联合体和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2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全省所有本科专业达到全国平均及以上水平。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支撑服务我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集群,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大中小学数字校园基本实现全覆盖。

通过三年努力,教育领域短板基本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基本进入西部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强党建推进立德树人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体系更加健全,“五育”并举成效显著,校园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

1.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健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全覆盖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实地考核和述职评议。明确中小学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待遇保障等政策。在公办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高校专职组织员建设措施。推动创建全国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省级示范党组织。扩大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2.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全面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开展思政课教师“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推进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建强用好“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着力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创新教育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推动体教融合发展,扩大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和试点高校范围,打造青少年校园体育精品赛事。建设大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和高校劳动教育测评指标,加强中小学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劳动教育体系。

4.全方位推进“平安校园”创建

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涉校涉生纠纷调解机制,规范依法处置程序,强化校园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推进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安全事故和事件。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等专项行动。加强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二)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行动

提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保障和服务能力,到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断扩大,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升。

5.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

支持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补齐公办幼儿园资源短板。支持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接合部、薄弱乡镇和农村幼儿园建设。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缺额。支持各地区采取名园办民园、名园带弱园、名园办分园等方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6.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持续推进省、州(市)、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支持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高校措施。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推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三)基础教育强师兴校行动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构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梯队,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到2025年,基本配齐紧缺学科教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重要进展,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显著提升。

7.建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

加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学、劳动、信息科技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优化省、州(市)、县(市、区)、校四级培训体系,开展基础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到2025年,遴选培训不少于3000名职级校长、培育不少于30000名教师。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1个“一级校长工作室”。实施“县域内中学校长对口培养计划”,强化优秀校长辐射引领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8.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运用。推动课后服务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效衔接,提升“双减”、“双升”成效。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科学调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推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教育基础较好的州(市)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州(市)率先实现全域优质均衡。

9.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组建一批以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为牵头学校的基础教育集团。多措并举推动教师“省管校用”提质培优,构建符合云南实际的国家、省、州(市)三级托管帮扶体系,通过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一批、教育部直属高校托管帮扶一批、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一批、省属高校托管帮扶一批、州(市)内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和组建教育集团帮扶一批,实现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三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帮扶全覆盖,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四)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以补齐教育短板为重点,加大精准帮扶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到2025年,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加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10.补充学前教育教师

多种方式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补充学前教育教师,在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中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区域内民办幼儿园每年补充1000名保教人员。加大对区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力度。

11.精准实施帮扶项目

组织具有师范类专业或优质附属中学的高校开展新高考科目送教。实施“大学生援边支教(实习)项目”,从高校选拔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到定点帮扶县学校开展支教(实习),以学期为周期进行选派,到2025年选派总数不少于3000人。组织省内高校对口帮扶怒江州、迪庆州高职院校。

12.支持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边境地区学校资金和项目倾斜力度,支持边境地区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进一步发挥“国门学校”在展示国家形象、促进民心相通等方面的作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麻栗坡县、绿春县、瑞丽市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依托沪滇教育协作等项目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快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

强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以就业、产业、企业为导向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省、州(市)协同推进机制,推进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到2025年,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服务产业、企业和促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

13.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制定《云南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整合存量资源,聚焦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量力而行”原则,“一地一案”、“一校一策”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

14.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通过优化整合、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做优做强中职教育。探索培育一批新型技师学院。加强“双优”、“双高”建设,推动职业本科院校创建,支持应用型本科院校开设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立全省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教高考改革,支持高校扩大专业硕士和博士培养规模,实现“中高本硕博”有效衔接。推动技工教育国际化办学。

15.服务产业企业促进就业

创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进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申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取技能类证书的规模。切实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16.创新技能人才培育模式

建立以产教融合为核心,以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专业建设为重点的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方式,全面深化学徒制人才培养,开放式培养技能人才。实行“沪滇”、“闽滇”、“粤滇”技能人才协作模式,建立长三角、珠三角技能人才共建共享机制。在技工院校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云南“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六)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到2025年,“双一流”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本科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成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校园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零突破。

17.推进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

加快推进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昆明理工大学“双一流”创建。围绕国家急需和云南产业发展,实施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开展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完善动态调整和精准支持机制,建强博士、硕士学位点,支持有条件的州(市)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优化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强化基于专业质量评价的资源和经费配置导向机制。实施本科专业“增A去D”行动,建设一批世界一流(A类)本科专业,逐步消除全国平均水平以下(D类)专业。实施“州市高校提质工程”,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落实部省会商战略合作机制,深化结对帮扶。开展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一校一策”明确重点领域和改革举措,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推进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扩大外国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打造“留学中国·学在云南”品牌。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实现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家官方语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全覆盖。拓展境外办学项目,提升云南教育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9.推进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实体化运行

推进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实体化校园建设。完善招生录取方式,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采用“双导师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设立重大科技专项,汇聚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开展前沿学术研究,培育重大原创成果。

2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持续增加高校毕业生留滇就业数量。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岗位渠道,稳定并适度扩大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加大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实行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激励机制,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

(七)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行动

聚焦重点产业,创新项目遴选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到2025年,一批重大项目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校产学研能力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21.健全服务产业发展创新体系

强化科教协同,合力构建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遴选培育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引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实施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健全高校科研人员服务产业评价激励机制。

22.加强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实施“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培育1—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好一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技术联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高水平科研设施,强化有组织科研,形成产学研合作联合体。

23.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建立高校农业科技成果供给、转化和推广机制。深入开展高校专家教授、博士服务团乡村科技服务活动,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落地乡村。建立乡村振兴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机制和常态化校地帮扶合作机制,推进高校同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校地结对帮扶。推动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与云南高校校校帮扶协议,合力打造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

(八)教育数字化推进行动

以数字化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着力提升应用水平,到2025年,建成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大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全覆盖。

24.建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融通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服务城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教育管理服务、科学决策和教育教学变革创新。加大国家和省级平台资源在师生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力度,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激励教师自主研发优质教学资源。

25.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升级改造、新建全光纤校园网,推进大中小学校全面接入教育专网。建设标准数字教室,满足学校基本数字化教学需求。按需建设互动直录播教室,保障学校开展公开课、集体教研、优质课程录制等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制,构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责任体系,着力破解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牵头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按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平均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保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第一位,新增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全力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对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保障投入。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项目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分级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财政拨款。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省以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办高校收费政策。各地区要建立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三)强化考核监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省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分级分类体系,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度向省级部门印发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并开展1次成员单位述职考评。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高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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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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